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应文明乘车,爱护车辆设备,保持车辆清洁。因承租方人员损坏乙方车辆设备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故需用车出市境时,应提前通知出租方并得到其许可。
3、配合出租方妥善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承租方要求的车辆停车靠(放)地点,不应违反交通规则。
5、不得指派除出租方认可驾驶员以外的人员驾驶承租车辆。
6、承租方不得指使驾驶员违反规定操作行驶,不得将出租方车辆用于违法活动,不能将承租的车辆擅自转让使用或用于抵押、担保等。若由此造成出租方合法权益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承租方的需要,提供设施、性能完好的车辆。所有座位应配备标准的安全带,保证车厢内设施的整洁并无异味。
2、出租方车辆由出租方指定司机驾驶,承租方不得安排其它人员驾驶出租方车辆。
3、按照承租方的要求,车辆使用完毕后需要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
4、按照承租方的要求,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专职驾驶员服务。
5、为确保安全行车,出租方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5000公里)时,出租方负责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保养若对承租方用车有影响时,由出租方负责安排同类替代车辆。
6、出租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购买保险。在合同期限内,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甲方人员、财物损失、人员伤害等情况时,出租方将按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障承租方得到补偿。
7、出租方负责车辆的维护和年检,车辆必须每年进行年审,并向甲方出具年审报告,并在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8、出租方车辆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乘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以上为提供
苏州机场接送租车服务的苏州东中巴士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整理的代驾租车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多资讯,请您继续关注东中巴士官网!